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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2-24 数据编号: 764403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柴米河治理附属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柴米河治理附属工程招标公告/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8764001001                                                  
1.招标条件
沭阳县人民政府十字街道办事处的柴米河治理附属工程已经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沭发改投资发[2025]12号批准建设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自筹,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柴米河治理附属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沭阳县十字街道境内
2.2工程规模:①改建康居路(石桥路东侧-十小路)雨水管道,新增DN1500 雨水管道780m。②新建十字河排涝站,设计规模5.5m3/s,远期规划 10m3/s。③拆建十北河排涝站,设计规模 6.5m3/s,远期规划 10m3/s。④对街区 4km 现状 DN800-DN1000 雨水管网进行管清疏检测,增加雨水蓖。⑤维修玉龙湾闸闸门2座。⑥十字强排站北侧沟渠改建为矩形渠,河口宽 5m,长 112m,对十北河进行清淤整治,提升项目区排水能力等。
2.3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合格
2.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合同价款10%的预付款担保后,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完成工程量的50%,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审计结束付至工程审定价款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2.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名称:柴米河治理附属工程
2.7本项目预算价:14869483.51元,最高投标限价为14869483.51元,各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此价格,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专业)资格;
3.3 企业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专职安全员C类);
3.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在投标时提供退休证及其本人身份证)。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或社保机构自助查询结果打印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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