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聚龙府南园项目生石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江苏广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受江苏彤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聚龙府南园项目生石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 标 人:江苏彤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聚龙府南园项目生石灰采购项目;
3、项目地点:聚龙府南园;
4、最高投标限价:15万元;
5、资金来源:自筹;
6、项目内容:主要为聚龙府南园项目300吨生石灰(一级灰)采购,供应、运输、等相关伴随服务;
7、供货期限:按项目需求;
8、质量要求:合格,所有参数检测合格,达到国家规范标准;
9、供货数量:具体数量以项目需求为准,最终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3、其他要求:
3.1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2 业绩要求:无。
3.3 信誉要求:
3.3.1 在江苏省范围内,投标人没有被县级以上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3.3.2 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3.3 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3.4 因欠薪行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限制其在射阳县境内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