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2023年城市防洪排涝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监理公告
昌吉州吉木萨尔县2023年城市防洪排涝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监理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昌吉州吉木萨尔县2023年城市防洪排涝建设项目,经由吉木萨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县发改〔2023〕155号”及“吉县发改〔2025〕2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木萨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昌吉州吉木萨尔县2023年城市防洪排涝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监理
2、项目规模:管径DN300、管径DN400等排水管道约52000米及配套附属设施,进行排水管网检测、疏通、清淤及改造修复等工作。
3、建设地点:吉木萨尔县
4、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监理控制价:40.00万元)
5、资金来源: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6、监理服务期:计划2025年03月25日开工,2026年09月25日竣工。总工期550天(日历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并和施工工期同步。
7、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8、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9、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阶段的所有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2.1、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2.2、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需在本单位注册,具有2024年09月至2025年02月在职单位个人社保证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的总监理工程师已办理有效的进疆相关信息录入手续。
2.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表;2024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作出要求】。
2.4、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总监理工程师。
2.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2.6、其他要求:
(1)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书里附有效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必须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未附有效承诺书的企业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文件领取
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25日11时30分—2025年03月17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上申请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3、投标保证金:8000.00元(捌仟元整)
户名: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中山路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885000105
子账号:65050162605200001268-00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