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S110000A001036625005龙泉镇大峪化工厂及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项目小区弱电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 公告内容
龙泉镇大峪化工厂及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项目小区弱电工程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龙泉镇大峪化工厂及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项目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核)〔2020〕31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中合联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为 门头沟区新城中部10号街区的东南部,四至为:东至新桥南大街,西至桃园东路,南至九龙山林场,北至高家园路。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龙泉镇大峪化工厂及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项目小区弱电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中铁十八局集团北京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京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 龙泉镇大峪化工厂及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项目小区弱电工程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236000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719.000266 (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新城中部10号街区的东南部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对于本招标工程,包含电话网络电视布线系统、楼宇可视对讲系统、室内安防报警系统数字电视监控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电子巡更系统、电梯五方对讲系统、机房工程、室外综合管网等工作内容,以及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文件等所示的全部内容。
2.6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新]及以上 资质,近 5 年 具有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为560万元(含)及以上的弱电工程业绩。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一级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