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宁晋县城东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污水管网建设项目(管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宁晋县城东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污水管网建设项目(管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晋县城东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污水管网建设项目(管网工程)施工 已由 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关于宁晋县城东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开审投资审字【2023】7号;关于宁晋县城东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污水管网建设项目(管网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开审投资审字【2024】1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大曹庄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大曹庄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工程概况:①本次新建DN1000污水管道及配套检查井,污水管道为重力流,总长为2265m。从产教融合区到东阳路北端为1741m,从东阳路南端到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东北角为524m。②本次新建并改造DN300污水管道及配套附属设施,此段污水管道为压力管道,总长为1342m,经污水一体化提升泵站(本次新建)到宁晋县人民法院。其中50m为拆除并新建污水管道,1225m为利用原有污水管道,67m为新建污水管道。跨河桁架为新建,提升泵站最大输送量5000m3/d。
(2)工程地点: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东城区。
(3)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3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9月23日。
(4)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并符合国家现行的技术要求和验收规范。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审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60%;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