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设备材料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5-2-25 数据编号: 7653992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中铁中国铁建20局兰永临高速公路项目LYL4合同段项目(无缝钢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国铁建20局兰永临高速公路项目LYL4合同段项目(无缝钢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竞谈编号:CRCC-XAJC-2025-10
1.采购条件
1.1本建设项目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兰永临高速公路项目LYL4合同段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兰州至永靖至临夏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甘发改交运〔2021〕401号)、《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兰州至永靖至临夏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调整报告的批复》(甘发改交运〔2022〕46号)和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以《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兰州至永靖至临夏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甘交许可(2022)455号)。建设单位为甘肃公航旅兰永临高速公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自筹和银行贷款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兰永临高速公路项目LYL4合同段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具备采购条件的无缝钢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兰州至永靖至临夏高速公路是列入《甘肃省“两横两纵一枢纽”区域交通项目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20﹞57 号)中的项目,是兰州至临夏第二快速通道,线路全长80.858km。四标段施工范围为K26+250~K36+820段,总长度10.66km。 业主单位为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甘肃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2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清单》,本次采购一包一投。
2.2.2采购方式:采用国内竞争性谈判方式。
3.采购依据 
3.1本次采购的依据为:
(1)《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3)《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T/CFLP0016-2019);
(4)《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响应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无缝钢管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加工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响应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响应物资原材生产厂家自身具有与无缝钢管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响应物资生产厂家具备无缝钢管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响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响应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响应人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响应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响应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2-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响应物资(至少包含钢板)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6)供货业绩要求:响应人须提供2022-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响应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4年2月后注册的新公司以及响应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响应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响应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