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墨玉县生活垃圾中转站市场化运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项目概况
墨玉县生活垃圾中转站市场化运营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0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ZC-MYXCG-2025-003号
项目名称:墨玉县生活垃圾中转站市场化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4375000
最高限价(元):37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墨玉县生活垃圾中转站市场化运营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375000
单位: 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保障墨玉县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作的正常进行,对墨玉县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营服务进项招标。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5年04月至2025年09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否则投标无效。因本项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小型和微型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JY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或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执行;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SF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标项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