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新蒲新区洛安江流域及其支流(巴洋河)河道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一期)监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蒲新区洛安江流域及其支流(巴洋河)河道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一期)监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项目名称:新蒲新区洛安江流域及其支流(巴洋河)河道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一期)监理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GZZC-2025ZC-2-018
3、项目联系人:张奇飞
4、项目
联系电话:130 8789 7781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采购服务情况:
(1)采购主要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采购预算/最高投标限价:项目采购预算为肆拾捌万叁仟贰佰柒拾玖元叁角(¥483279.30)。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招标。
(3)采购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4)交货期/服务期: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5)交货/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其他事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7、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或公司2024年06月起至今任意三个月财务报表或提供基本开户(或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与投标没有2024年06月起至今任意三个月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