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富锦市锦西灌区田间配套工程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竣工验收委托服务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富锦市人民政府以富政函(2019)7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 100%,建设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为富锦市锦西灌区建设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程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富锦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富锦市锦西灌区田间配套工程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竣工验收委托服务项目。
2.2 建设地点:富锦市。
2.3 项目概况:
(1)征地范围
工程建设用地总规模13254.76亩,其中利用现有沟渠3289.95亩,需要新增征占地9964.81亩;利用现有沟渠全部为工程永久用地;新增工程占地包括永久用地和施工临时用地,其中新增工程永久用地面积6840.28亩(耕地6750.77亩、林地48.92亩、草地39.16亩、交通运输用地1.43亩),新增工程建设临时用地面积3124.53亩,均为耕地。
(2)建设征地补偿投资
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为21839.69万元。其中:农村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18059.31万元(永久用地补偿15520.8万元,临时用地补偿2538.51万元),专业项目改建恢复费12.00万元,其它费用2294.34万元,基本预备费1425.12万元,各项税费48.92万元。
2.4 编制期限:签订合同后90日内出具验收成果。(具体日期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行业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对富锦市锦西灌区田间配套工程农村移民安置、专项设施处理、防护工程建设、水库库底清理、移民资金使用管理、移民档案管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措施、移民迁建用地手续办理等进行移民安置验收服务。
2.7 招标控制价:1112198.50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招标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