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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2-26 数据编号: 765679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东方电气华电木垒100万千瓦二氧化碳压缩空气储能综合能源示范项目储能电站EPC总承包项目安装工程项目


华电木垒100万千瓦二氧化碳压缩空气储能综合能源示范项目储能电站EPC总承包项目安装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电木垒100万千瓦二氧化碳压缩空气储能综合能源示范项目储能电站EPC总承包项目安装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与。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木垒哈萨克自治县。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建设规模为 100MW/1000MWh,储能侧 3x73MW,储能时长 7.3h;释能侧 100MW,释能时长 10h。项目分两期建设,本期拟建容量为储能侧 2x73MW,储能时长 6.8h;释能 侧 100MW,释能时长 6.2h。全年运行天数为 330 天,使用寿命为 30 年。
2.3质量要求:储能侧 3x73MW,储能时长 7.3h;释能侧 100MW,释能时长 10h。项目分两期建设,本期拟建容量为储能侧 2x73MW,储能时长 6.8h;释能 侧 100MW,释能时长 6.2h。全年运行天数为 330 天,使用寿命为 30 年。
2.4计划工期:14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包含 3 套压缩机和 1 台 100MW 二氧化碳透平,本期建设 2 套压缩机和 1 台透平,预留 1 套压缩线的扩建条件。。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7授标原则:授标给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具备安全生产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业绩要求:2020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或者同等项目业绩的合同 3 个,且均已成功投运 1 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报告、使用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 1 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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