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研发费用辅助账及加计扣除项目谈判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方式为谈判采购,诚邀有意愿、具备资格的响应人参加谈判。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研发费用辅助账及加计扣除项目
2.2 采购编号:M4101000065001003084
2.3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研发费用辅助账及加计扣除项目采购咨询服务,采购人在2024年12月通过了主管部门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备案,有效期三年,期间享有高新技术企业有关税务优惠政策,按照相关政策的要求,企业必须在每年需以单位进行研发费用的归集和计算。
2.4 项目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银盏村泰基工业城13号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2.5采购范围:
采购人向响应人支付服务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等相关法律政策的标准和要求,我司在高新技术企业的资质有效期间内,企业在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必须设置并规范管理研发费用辅助账及加计扣除资料,以备税务稽查和相关主管部门调查,包括但不限于:
2.5.1 2024年-2025年研发费用辅助账及加计扣除的资料服务。
2.5.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关部门关于自主、委托、 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立项报告及结题相关报告资料归集整理等服务。
2.5.3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资料归集整理等服务。
2.5.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 (包括外聘人员) 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 (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及费用分配计算证据材料) 资料归集整理等服务等,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等资料归集整理等服务,“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汇总表等备查资料。
2.5.5辅助填报相关统计数据和协助相关部门调查等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7 进度要求:按照政府税务等主管部门及合同要求进度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