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滦南县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地方配套资金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省滦南县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地方配套资金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滦南县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地方配套资金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滦南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滦南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河北省滦南县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地方配套资金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2.1.2 项目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2个镇9个村庄。
2.1.3 建设内容及标段划分:共分为一个标段,内容为:开展道路修整、路边便道提升、屋前护坡硬化、微广场建设、排水沟加固等工程。
2.1.4 计划工期:6个月,预计 2025 年 12 月完工;2.1.5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河北省滦南县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地方配套资金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全部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或以上资质,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 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 中国政 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确定中标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 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
3.1.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合同金额部分的60%(含)以上,即提供的工作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2-27 09:00至2025-03-05 17:00,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