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二批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标包一百一十七)(丰台区北宫镇)工程总承包(EPC)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 公告内容
第二批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标包一百一十七)(丰台区北宫镇)工程总承包(EPC)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第二批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标包一百一十七)(丰台区北宫镇)工程总承包(EPC) 已由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以 京老旧办发[2024]7号、京老旧办发[2024]2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车北京二七车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中央)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张郭庄南路1-5、10-19,21-32、35-45号楼、甲28号、托儿所(单身宿舍6号楼)、修缮队小楼及张郭庄甲5楼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总改造面积为148758.26㎡。 合同估算价 27857.177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455 日历天
2.4 本工程招标范围 按照招标人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和竣工日期等要素,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包括张郭庄南路1-5、10-19,21-32、35-45号楼、甲28号、托儿所(单身宿舍6号楼)、修缮队小楼及张郭庄甲5楼的楼本体包括抗震节能综合改造、节能综合改造、架空线路规整绿化增补、环境提升改造、增设停车位等工程)、材料及设备采购、施工图预算及造价控制、联调联试、竣工验收、竣工备案、档案移交等直至交付使用、并在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和质量问题等工程总承包(EPC)。
2.5 其他 领取文件所需携带资料: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并提供加盖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章的联合体协议书)。 提示:申请人的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双方的权利义务,至少应说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内部职责分工情况等内容。
(2)外地来京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形式,则指施工方)还需提供进京备案相关资料加盖申请人单位章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说明:为便于申请人信息登记,申请人还需同时提供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各1份(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双方均需分别提供)。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新]及以上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 资质, 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a.设计业绩要求:近五年具备投资额在45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40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EPC工程总承包业绩(投资额是指建安费或设计概算金额);b.施工业绩要求:指近五年已竣工且验收合格的投资额在8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60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EPC工程总承包业绩(投资额是指建安费)。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一级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