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巩义后寺河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公告
河南巩义后寺河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51100110126)
项目所在地区: 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巩义后寺河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河南巩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河南巩义后寺河抽水蓄能电站(以下简称电站)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下辖的巩义市境内,电站距郑州市直线距离约50km,距巩义市区直线距离约7km,距嵩山500kV变电站直线距离约30km。工程开发任务为承担电力系统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电站总装机容量1200MW(4×300MW),连续满发小时数6h,设计年发电量15.59亿kW·h,年抽水耗用低谷电量21.01亿kW·h。电站枢纽工程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地面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为Ⅰ等大(1)型工程。
2.2招标范围
本次监理招标共1个标段,除补充地质勘探工程施工监理、委托地方政府实施的进场公路(上水库进场公路、下水库进场公路)监理、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监理、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监造监理由发包人另行委托外,本电站其余项目均属于本标监理范围,具体范围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及技术条款。
2.3计划服务期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直至整个电站工程全部完建、工程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等合同期限内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完成,且本合同通过验收为止。计划开始日期为2025年4月,预计全部完成时间为2033年6月,计划工期可根据发包人要求作出控制性调整。本电站计划2030年9月首台机组发电,2031年6月全部机组发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
1)近10年(自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在建或完建(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坝高不低于50m混凝土面板堆石坝,且具有跨度不小于20m水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地下厂房土建监理业绩;
2)近10年(自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在建或完建(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机容量不小于300MW水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机电设备安装监理业绩。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组合应满足以上业绩要求。
(3)人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