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兴县城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标段)—林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长兴县城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标段)-林城镇上狮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公告
长兴县城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标段)-林城镇上狮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兴县城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标段)-林城镇上狮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已经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投资〔2025〕26 号(项目代码:2206-330522-04-01-182198)同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100% ,项目业主为 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管理中心 ,招标人为 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建询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长兴县城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标段)-林城镇上狮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约 667.36 万元,建设地点: 长兴县林城镇上狮村 。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主要包括:上狮村生活污水治理主要涉及施家自然村和石狮岗自然村,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服务农户138户,其中施家自然村农户32户,石狮岗自然村农户106户,人口约550人,涉及到农户3水(卫生间污水、厨房污水、洗涤污水)接入新建污水管网。污水通过新建管网收集进行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原污水终端处理改泵站纳厂处理涉及到上阳和黄泥荡两个终端。上狮村现状污水总泵站改造1座,更换水泵2台,控制柜1座,新建压力管道接入鼎兴西路已建市政管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电子版)。
2.3施工总工期: 21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力保障 ;(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