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印象江南、银河世家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二)公告
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印象江南、银河世家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的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320722-01-01)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财政资金,现已落实。 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印象江南、银河世家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江苏建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245省道以东、323省道以北、滨河北路以南、石安河以西范围内(印象江南、银河世家小区)。
2.2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为印象江南、银河世家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2.3招标控制价:4022922.99元。
2.4工期要求:9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25年03月20日-2025年06月18日,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2.5招标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印象江南、银河世家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不接受项目负责人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授权代理人。
(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