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一江三河”河道整治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景德镇市“一江三河”河道整治工程已由景德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景德镇市瓷业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昌江片区、东河片区、南河片区、建溪河片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河道整治总长度为13.042km。其中河道治理岸线总长705m,采用M10浆砌石挡墙+草皮护坡护岸;河道清障、疏浚2.015km;新建游步道50m;清杂面积15.90万m2;修复4座水堰;岸坡清理1.7万m2;三宝水入南河口河道进行拓宽处理,并对现状污水管道进行改造处理。
1、东河片区:河道治理总长4.0km;其中治理岸线总长404m,河道疏浚清障236m。新建游步道50m。修整干砌块石水堰一座。清杂清理岸坡51000㎡。
2、建溪河片区:河道治理总长度3.412km。其中治理岸线总长108m。河道清障,疏浚929m。清杂清理岸坡43000㎡。
3、南河片区:河道治理总长度1.34km。河道治理岸线总长193m。河道清障,疏浚0.85km。清杂岸坡清理15000 m2。对三宝水入南河口段河道进行拓宽处理:重建入河口两岸护坡,总长70m;对入河口污水管道进行改造,长63.1m,恢复两岸污水管网,长70m;并对两座检查井进行拆除重建。
4、昌江片区:治理总长度4.29km,清理岸坡50000㎡。
2.3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约为898.36万元。本次招标项目投资额约为614.38万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29.35万元;建安费585.03万元)。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后续现场配合服务】、采购、施工、调试、竣工验收及交付,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
2.5计划工期:
设计工期:30日历天;
施工工期:180日历天,施工开始日期:2025年4月20日开工。
2.6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行业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2)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购置的设施设备、材料等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定和招标人要求;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及以上。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3.2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资质要求:
(1)设计单位资质:设计方须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单位资质: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1施工单位:拟投入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开标之日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办理或缴纳社保费用(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注:若因工作单位变更,社保缴纳时间不满足连续六个月的要求,以注册证书变更的时间为准),证明材料须是社保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并提供社保(基本养老保险)部门查询网址,查询不合格的,以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并附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