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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2-27 数据编号: 7672143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浙江水务集团制水公司污泥处置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杭州城发物流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水务集团制水公司污泥处置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国内法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水务集团制水公司污泥处置服务项目(第二次)
2、招标编号:CF-1FZB2501004E
3、招标内容:
水务集团制水公司污泥处置服务项目(第二次),本次招标包含九溪水厂、闲林水厂、南星水厂、祥符水厂、清泰水厂、引水清水入城的污泥处置服务和滨江水厂的污泥处置服务,1年的处置量约40000吨,投标人应为招标范围内水厂的污泥提供处置服务,确保水厂的安全正常运行。服务期:1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书”。
4、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下同)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评审以开标当天代理在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须具有政府部门出具的污泥消纳或接收能力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应登记在浙江省固体废物监管信息系统,(提供在浙江省固体废物监管信息系统公布的名单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证明资料须齐全、有效,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所盖印章均物理印章,加盖电子印章的将被视为无效,下同),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如未按此要求提供,则被视为不能满足要求,将导致投标无效。
5、投标人登记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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