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潴龙河治理工程(安国段)邻村段堤防防护设计变更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潴龙河治理工程(安国段)邻村段堤防防护设计变更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潴龙河治理工程(安国段)邻村段堤防防护设计变更项目施工已由河北省水利厅以冀水规计〔2024〕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国市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国产发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潴龙河治理工程(安国段)邻村段堤防防护设计变更项目施工; 2.1.2工程地点:明官店村、前李村、肖街村、大户村、S231 大桥 、北流罗村 、郑各庄、南程各庄村、军诜村; 2.1.3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防邻村段迎水侧堤坡由植草防护调整为格宾石笼防护,防护段总长 9.549km; 2.1.4标包划分:1个标段; 2.1.5工期:12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如投标人为2025年2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系统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需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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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2-28 09:00至2025-03-0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