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西南州兴义市2024年坪东街道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黔西南州兴义市2024年坪东街道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兴义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兴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黔西南州兴义市2024年坪东街道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兴市发改字〔2025〕12号,项目编码:2310-522301-04-01-477087(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兴义市人民政府坪东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按文件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兴义市坪东街道(详见坐标图);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次项目涉及黔西南州兴义市坪东街道9个老旧小区,涉及楼栋数共计83栋,涉及户数共计1639户,总规划面积95234.5㎡。建设内容包括现状场地清理、道路工程、土石方工程、绿化工程、消防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电信工程、燃气工程、其他建设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总投资:3671.12万元;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内容(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不一致的情况下,以工程量清单的内容为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 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