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头化工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污水生化处理、废水回用装置、废水缓冲罐区EPC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101648,招标人为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建设在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工厂预留地上,在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工厂中为生产配套建设的辅助设施有安防中心、分析检测中心、机电仪中心、厂前区、气防站等,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依托以上设施或在其基础上进行局部的改扩建。
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以布尔台煤、寸草塔二矿煤和上湾煤的混煤为原料生产 200 万吨/年甲醇(折纯)并进一步加工生产 75 万吨/年级聚烯烃产品。
生产装置包括:空分装置、气化装置、变换及热回收装置、低温甲醇洗装置、冷冻站、硫回收装置、甲醇合成装置、甲醇制烯烃装置、烯烃分离装置、聚乙烯装置、聚丙烯装置等。
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包括:热电站、循环水站、化学水处理站、污水处理、污水回用、事故水池、换热站、卸储煤、全厂火炬、中心控制室、中心化验室、全厂总变及装置变电所、全厂给排水管网、烯烃罐区、液体物料汽车装卸栈台、全厂工艺及供热外管、全厂供电外线及照明、全厂电信及总图运输等。
招标范围:
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污水生化处理(主项号:22310、23300、22370)、废水回用装置(主项号:22320)、废水缓冲罐区(主项号:22360)的范围由工艺系统和辅助系统以及界区内的所有公用工程系统组成。
污水生化处理工艺系统主要包括MTO汽提净化废水处理单元、综合废水处理单元、废水缓存罐、污泥处理单元、臭气处理单元、消防应急事故水池和雨水监控池、润滑油库等。MTO汽提净化废水处理单元采用“预处理+二级生化处理”工艺路线,产水直接回用至循环水补水;综合废水处理单元采用“分质预处理+二级生化处理+三级深度处理”工艺路线,产水排至废水回用装置进行回用处理。
废水回用装置工艺系统包括含盐废水回用水单元、污水回用水单元等。装置以化学水处理站排出的含盐废水、循环水排污水、污水生化处理尾水为水源,生产回用水。含盐废水回用水单元采用化学水处理排除的含盐废水作为原水生产回用水,采用“高密度沉淀池+多介质过滤器+超滤+反渗透”工艺,生产的优质再生水用管网输送至化学水处理站作为补充水。污水回用单元采用“高密度沉淀池+V型滤池+超滤+反渗透”工艺。生产的优质再生水通过管廊输送至各循环水场和气化装置等。
废水缓冲罐区共有不合格废水暂存罐共5座,30000m3/座;高盐废水暂存罐共2座,7500m3/座;有机废水暂存罐共2座,20000m3/座等。
除了以上的主要生产设施外,还包括污水生化处理、废水回用装置、废水缓冲罐区界区内的其他辅助系统以及公用工程系统。
投标人负责污水生化处理、废水回用装置、废水缓冲罐区界区内所有工艺、总图、静设备、动设备、管道、土建(结构/建筑)、仪表与自控、电气、电信、暖通、给排水、HSE、消防、分析化验等设计、采购、施工工作,负责单机试车、机械竣工直至工程中间交接前的全部工作,并在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开车和性能考核阶段向招标人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服务。
标段划分:本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规划南区及北区预留地。
工期要求:计划中间交接时间:废水缓冲罐区2026年5月30日;污水生化处理2026年6月30日;废水回用装置2026年6月30日;具体要求以合同签订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以上等级设计资质证书;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若投标人为施工企业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装置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煤化工或石油化工项目以下业绩,且均已投运(需同时满足1、2项要求)
(1)设计处理规模不小于500m3/h的污水生化处理EPC合同业绩1份;
(2)设计处理规模不小于600m3/h的污水回用EPC合同业绩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