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江津污水处理厂2025出水自动监测设备委托比对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告
第一章 比选公告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江津污水处理厂2025年度出水在线监测设备比对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江津污水处理厂2025年度出水在线监测设备比对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比选范围及要求:完成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江津污水处理厂2025年进出水自动监测系统季度委托比对并提供监测报告,包含几江、德感、油溪、中渡四厂出水在线COD、氨氮、TP/TN、PH/T、流量计进行季度比对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2.2地点: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所属几江、德感、油溪、中渡污水处理厂。
2.3暂定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对投标人适用要求:只有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否则为废标。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公章,原件备查)。
3.3 投标人须具备相关的专业技术资质。拥有CMA资质认定资质。(提供认定CMA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公章,原件备查)。
3.4投标人需列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公示的《重庆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名录》内,可以承接企业或事业单位环境监测服务。(提供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公示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名录截图加盖鲜章)。
3.5投标人需承诺提供检测报告时附带原始采样记录和数据检测记录复印件(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格式自拟)。 3.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个2021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5万元以上的出水自动监测系统委托比对项目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和金额证明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7 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消防、职业病、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规制度;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现场处置应急预案,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与环保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格式自拟。)3.8非法人参加投标的,需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的2024年9-11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