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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2-28 数据编号: 7679763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新疆阜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阜康矿区总体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阜康矿区总体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北路上海大厦A座240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0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X(2025)F-258
项目名称:新疆阜康矿区总体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新疆阜康矿区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规定》(2024年第29号令),第二章、第十二条“省级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部门在组织编制煤炭矿区总体规划时,应当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水资源论证”规定,需编制《新疆阜康矿区总体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根据《关于新疆大型煤炭基地建设规划的批复》(发改能源〔2014〕387 号),新疆大型煤炭基地是国家第十四个大型煤炭基地,由吐哈、准噶尔、伊犁、库拜四大区组成,阜康矿区位于阜康市南部山区,东起大黄山,与吉木萨尔县接壤;西至水磨沟,行政区划属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管辖。阜康矿区属于准噶尔区,是新疆大型煤炭基地36 个规划矿区之一。阜康矿区定位为高科技、高效率、高质量、高效益的焦煤生产基地。
为发挥水资源刚性约束在矿区规划的牵引作用,更好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促进规划矿区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按照《规划水资源论证技术导则》(SL/T 813-2021)等国家和行业规范及规程,编制《新疆阜康矿区总体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并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技术审查。结合《新疆阜康矿区总体规划》,按照可持续发展理念,分析和论证矿区水资源保障条件。按照“节水优先、优水优用、分质供水、分期预测”的原则,分析矿区水资源条件及水资源开发利用形势、矿区供水水源条件,开展矿区及分析范围的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给出保障矿区供水安全的对策措施与建议,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的、科学的、可操作性强的对策措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乙方尽早进行现场调查,收集资料,资料满足报告编制要求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新疆阜康矿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10日历天完成上报,根据技术审查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最终取得具有审批权限的国家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止。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近3年承担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评审的类似项目业绩(附合同和批复文件)。
2、具备水资源论证单位水平评价证书资质(甲级)和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单位水平评价证书(甲级)。
3、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水文水资源、水利工程或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并主持过同类项目。
4、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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