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灵台县朝那镇西张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灵台县朝那镇西张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灵台县朝那镇西张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已由灵台县农业农村局以灵农发〔2025〕2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2025年中央及省级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业主为灵台县朝那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巨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从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朝那镇西张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2.项目编号:GSJK-2025-002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建设地点及规模:
建设地点:灵台县朝那镇西张村
建设内容:对西张至土桥坡农村人居环境进行改善提升,对破损道路铺油罩面1400平方米,硬化社道1200平方米,整修路肩900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5.招标控制价:295573.69元,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6.质量标准:合格。
7.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建设内容。
8.计划工期:总工期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3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6月30日。
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有效,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4)施工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