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区瀛海镇区级统筹集建地YZ00-0803-2006、2029、2031地块集体产业用地项目(2006地块)(2#住宅楼等13项)室外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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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瀛海镇区级统筹集建地YZ00-0803-2006、2029、2031地块集体产业用地项目(2006地块)(2#住宅楼等13项)室外工程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大兴区瀛海镇区级统筹集建地YZ00-0803-2006地块集体产业用地项目 已由 北京市大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大兴发改(核)【2023】27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北京大兴发展集地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为 大兴区瀛海镇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大兴区瀛海镇区级统筹集建地YZ00-0803-2006、2029、2031地块集体产业用地项目(2006地块)(2#住宅楼等13项)室外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北京兴坤建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捷迅通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 大兴区瀛海镇区级统筹集建地YZ00-0803-2006、2029、2031地块集体产业用地项目(2006地块)(2#住宅楼等13项)室外工程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85487.05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1562.29 (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大兴区瀛海镇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 190 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图纸范围内的给水、中水、雨水、污水、消防水、强弱电管井、沥青道路等全部工作内容;最大给水管径DN200、最大中水管径DN100、最大污水管径DN300、最大雨水管径DN800。
2.6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 资质,近 / 年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