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油发展-清洁能源公司珠海地区玻璃钢保护罩结构物与管线加工制造服务专有协议
海油发展-清洁能源公司珠海地区玻璃钢保护罩结构物与管线加工制造服务专有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清洁能源公司珠海地区玻璃钢保护罩结构物与管线加工制造服务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清洁能源公司珠海地区玻璃钢保护罩结构物与管线加工制造服务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根据生产经营以及科研需要,为满足海底管线、水下管汇/PLET、水下采油树等的防护需求,拟委托提供水下结构物玻璃钢复合材料保护罩和海洋平台工艺管线、栈桥、格栅围栏等玻璃钢复合材料制品加工制造服务。
项目所在地
广东省/珠海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发展-清洁能源公司珠海地区玻璃钢保护罩结构物与管线加工制造服务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FW-GK-5432/01
发标日期
2025年03月03日
主要技术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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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的方式,即合同届满1年,若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以此类推;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加工制造海底管线玻璃钢复合材料保护罩250m2、水下管汇/PLET玻璃钢复合材料保护罩500 m2、水下采油树玻璃钢复合材料保护罩160 m2;海洋平台玻璃钢复合材料栈桥240 m2、海洋平台玻璃钢复合材料工艺管线1900米、海洋平台玻璃钢复合材料格栅围栏300 m2,以实际订货量为准。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主体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制造商要求: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本次接受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全资的销售公司或控股的销售公司,以及接受所投货物制造商的母公司参与投标,此类公司视同为制造商。同一制造商仅允许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时需提供厂房证明材料:
(1)厂房为投标人自有的,在投标时至少提供厂房(库房)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