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市六合区金牛湖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结余资金增做项目勘察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京市六合区金牛湖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结余资金增做项目勘察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六楼61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3月1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HJNHGQZZ-KCSJ-2025
项目名称:南京市六合区金牛湖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结余资金增做项目勘察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万元
采购需求:南京市六合区金牛湖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结余资金增做工程。包括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含必要的专项设计),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现场设计服务,变更设计,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竣工验收等相关资料的准备等。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建设单位发布任务工作清单后,至项目立项30天内,出具初步设计方案并送审,咨询审查一个月内,完成初步设计审定工作,初步设计批复后,建设单位发出设计任务通知15天内出具招标图,施工招标完成后15天内出具施工图。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且只能包括一家设计单位、一家勘察单位;本项目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
②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与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资质、勘察资质和能力,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在同一张授权委托书上联合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须上传电子版扫描件至投标文件中)。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的财务报告或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