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县空港城安置区项目(临时用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长沙县空港城安置区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沙县空港城安置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长县发改投〔2020〕421号及长县发改投〔2023〕365号文,建设单位为长沙县黄兴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长沙县黄兴镇人民政府,项目总投资为9602.39万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45.497297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预算,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长沙县空港城安置区项目(临时用电工程)
1.2.2 建设地点:长沙县黄兴镇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主要外线电压为10KV,主要建设内容:2进4出环网柜(含基础)、800KVA 箱变(含基础)、电力电缆、电缆保护管、电缆井、电杆组立、横担组装、杆上设备、导线架设、沟槽开挖回填等。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为 “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 标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 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
1.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3 工期要求:30 ■天(日历日,下同) □月□年;
1.4 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外线电压为10KV,主要建设内容:2进4出环网柜(含基础)、800KVA 箱变(含基础)、电力电缆、电缆保护管、电缆井、电杆组立、横担组装、杆上设备、导线架设、沟槽开挖回填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1.5 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竣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 80 号令和合同《工程质量保修书》的相关规定保修。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的四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6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