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市中央商务区8#9#地块自来水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石家庄市中央商务区8#9#地块自来水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中央商务区8#9#地块自来水施工工程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中央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中央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央商务区居住区车辆厂前街西地块(09#居民楼),工程地点位于石家庄市北大街以东,和平路以南,车辆厂前街以西,兴凯路以北;本次招标涉及共计8栋住宅楼、底商及地下车库,地上建筑面积80047㎡,总建筑面积106914.6㎡,最高楼栋26层,总高度80米。
2.2招标范围:
(1)给水管线:设计图纸范围内挂表井后室外自来水管网、室外消防环网,加压泵房,车库自来水、一户一表及连廊消防管道,从挂表井后至主楼外墙1.5米(总包出户管)处管道、阀门井的土建、安装工作,及试压、冲洗消毒至水务集团竣工验收等全部相关工程。
(2)给水加压设施安装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生活水泵房内的管道、阀门、附件、设备、电缆、桥架、控制箱(柜)等安装工作,及试压、冲洗消毒、水务集团竣工验收等全部相关工程。水泵系统选用供水公司入围品牌产品。标准化泵房装修施工,乙方出具泵房设备土建基础做法,设备土建基础由甲方总包施工。
(3)一户一表包括分户水表采购及安装,包括智能远传水表、止回锁闭一体阀、防拆卡扣,水暖井中集中式采集器、打孔、安装套管、穿管布线、安装远传水表等。
(4)清洗消毒工程:甲方具备条件后72小时内完成,挂表井至分户水表前所有管道的冲洗消毒工作。
(5)上述工作包括按甲方监理及总包要求施工,配合质监站、消防验收。按规定做好安全文明施工,项目负责人按时到场配合整体验收。施工用水电由甲方总包指定接驳点挂表接驳,费用由供水施工单位与甲方总包方自行协商结算。
(6)按期完成自来水的验收及通水,提供水质检测报告。乙方施工完毕后甲乙双方进行初步验收。
2.3工期:6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