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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3-3 数据编号: 769390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内蒙古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元宝山区风水沟镇风水沟村塑料大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元宝山区风水沟镇风水沟村塑料大棚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K1504032025030301001
1.招标条件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元宝山区风水沟镇风水沟村塑料大棚建设项目已由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赤发改审批字[2024]179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赤峰市元宝山区风水沟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元宝山区风水沟镇风水沟村塑料大棚建设项目;
2.2标段名称: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元宝山区风水沟镇风水沟村塑料大棚建设项目施工;
2.3建设地点:元宝山区风水沟镇风水沟村6组;
2.4标段计划投资额:960000.00元;
2.5建设规模
新建塑料大棚20栋,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每栋长100米,跨度10米,建筑高度4米。具体施工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6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总承包;
2.7计划工期:2025年11月30日前竣工;
2.8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须附承诺书,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注:如投标人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发放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证书等实行电子证书的,可提供可通过二维码查询的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3.3 本工程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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