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普陀区芦花河生态湿地乐园建设工程公告
普陀区芦花河生态湿地乐园建设工程普陀区芦花河生态湿地乐园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普陀区芦花河生态湿地乐园建设工程 已由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408-330903-04-01-225369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舟山市普陀区智创城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舟山市普陀区智创城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普陀区芦花河生态湿地乐园建设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包括园路步道、铺装广场、舵岙桥梁、亲水平台、景观亭、河边栈道平台、下沉桥、儿童活动空间、健身休闲空间、绿化配置、地形塑造、景观水电、中小型驿站、咖啡厅、便利店等,其中铺装总面积约3万平方米,绿化面积约8.8万平方米,中小型驿站、咖啡厅、便利店单个建筑面积分别为231.51平方米、86.24平方米、14.82平方米、14.82平方米。 本项目投资估算13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7239.3083万元,建设地点:普陀区 。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主要内容为施工图纸范围内景观、绿化、景观排水、景观照明、景观给水、互动旱喷水处理、舵岙桥(市政、景观、绿化、照明)、建筑及结构、电气、给排水等。
本次招标控制价为:7239.3083万元。
2.3施工总工期:54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