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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3-4 数据编号: 770002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浙江仙居县城区停车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永安街及朝阳路)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备案登记号:仙工招字[2025]01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仙居县城区停车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永安街及朝阳路)已由仙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仙发改审批〔2025〕1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仙居县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委托代理机构为 台州浩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永安街和朝阳路两条道路的提升改造,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永安街道路全长约700米,道路红线2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朝阳路道路工程道路全长约465米,红线20米,道路等级为支路。改建DN300~DN1000雨污水管线长度共约2.83km。项目建设地点:仙居县。
2.2招标范围:由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预算书中所包含的全部工程组成,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本次招标控制价14058381元。
2.3施工总工期:不超过270个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等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8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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