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区内水厂互联互通工程(一期)监理公告
区内水厂互联互通工程(一期)监理已由 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411-330604-04-01-276899批准建设。建设地址位于绍兴市上虞区。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上虞区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 自筹 。招标人为 绍兴市上虞区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管线起点为丰惠镇外环南路现状DN500供水管线接出,新建一根DN400供水管沿百悬线附近田埂路向南敷设,经新建加压泵站增压后,沿老百悬线继续向南敷设至终点丁宅乡现状DN300供水管线接管点,管线总长约8.90KM。
项目总投资约1865.46万元,项目监理费23万元。
本次监理招标为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该工程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止,监理服务工作为工程在施工准备、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服务,监理服务期:665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3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工程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总监:
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