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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3-4 数据编号: 770116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丁蜀镇镇区积水改造工程公告



 
丁蜀镇镇区积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公共资源交易 7.0 系统
标段编号:YXJSX202502003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丁蜀镇镇区积水改造工程已由宜兴市丁蜀镇人民政府以丁政发[2025]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宜兴市丁蜀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宜兴市丁蜀镇
2.2 工程规模:  /
2.3 招标范围: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拆除工程、土石方、雨水管道清通、雨水管道新建、管道加固、沥青道路修复、混凝土道路修复、其他零星修复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3月 22 日,竣工日期:2025 年 5 月 20 日;
2.5 合同估算价:约209.75万元;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主要材料设备参照(或相当于)品牌: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除以上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品牌的产品参加,但必须在招标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还 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 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 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2 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 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2.3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2.4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 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原件扫描录入诚信库,编制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相关信息) ,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3 月17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 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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