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库车景胜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5年飞灰转运、填埋、覆膜服务进行二次询比采购,资金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库车景胜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2025年飞灰转运、填埋、覆膜服务(二次)询比采购
2.2 采购编号:M4101000065000953092
2.3 项目概况:项目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天,年处理21.9万吨,配置2条300吨/日的机械式炉排炉垃圾焚烧线和一台10MW汽轮发电机组,年飞灰螯合物产生量约10000吨,本次招标服务期限内飞灰螯合物产生量约10000吨,项目自建一个飞灰填埋场,目前已投入使用,位于焚烧厂东侧 0.5km处,用地面积 20000㎡
2.4 项目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牙哈镇虽润勒克村垃圾填埋场西侧
2.5采购范围:年飞灰螯合物产生量约10000吨,本次招标服务期限内飞灰螯合物产生量约10000吨。具体内容详见《库车景胜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2025年度飞灰填埋物运输服务技术规格书》(以下简称为《技术规范书》)。
2.6成交方式:固定单价,暂定总价。按季度实际工程量付款
2.7服务期限:详见《技术规范书》。
2.8 进度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9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符合环保检查要求,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10 技术要求:
(1)运输及填埋过程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9修订)、《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2018)、《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总局令第5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