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实验楼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实验楼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实验楼改造工程,已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实验楼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沂水县。
2.3 工程规模: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实验楼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2.5 合同估算价:约 497.70 万元人民币。
2.6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7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
2.8 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级资质。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报名。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信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