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阳市平桥区2024年度水利救灾资金(抗旱)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2025-03-04
一、招标条件
信阳市平桥区2024年度水利救灾资金(抗旱)项目已由 信水管(2025)2号 批复,项目统一代码:2502-411503-04-01-170866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信阳市平桥区水旱灾害防治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豫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信阳市平桥区2024年度水利救灾资金(抗旱)项目;
2.2招标编号:YZZB-2025-06
2.3建设内容:包括坑塘清淤、塘坝整修、配套完善附属建筑物及安全警示标识等;新打机井、配套机井相关设备。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5总 投 资:1754133元;
2.6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等主要参建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出具主要参建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主要参建人员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3.5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委托代理人须为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开的人员(提供网页截图)。
3.6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7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情况说明。如提供虚假情况说明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情况的,按不良行为处理;
3.8对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失信被执行人的、“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限制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依法限制或禁止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企业诚信库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