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丽水机场生态环境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浙江省丽水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2.1 招标内容和范围:为保障丽水机场飞行区安全、正常运行,计划开展土面区的割草、引鸟草种筛除、虫害灭杀控制及驱鸟剂投撒、生石灰投撒、飞行区土面区平整碾压、排水沟清理、边坡维护、围界清理等日常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
2.2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
③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
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被列入浙江省机场集团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03月05日 09时00分至
2025年03月10日 17时00分,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不退。
工本费支付方式(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及投标人单位名称):
方式一:“投标管家”内采用支付宝扫描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