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市生态环境局临渭分局渭南市临渭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渭南市临渭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25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渭南市-2025-00034
项目名称:渭南市临渭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渭南市临渭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具有相关生产或销售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具,信息真实合法有效,附有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且人证相符(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会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注: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中对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建立“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制度要求,以上三项内容可根据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出具承诺函,中标供应商的承诺函同中标结果一并公示。
(4)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或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