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030520252025FC002房屋公开竞价招租公告
2025FC002房屋公开竞价招租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有房屋需公开竞价招租,现出租条件如下:
一、租赁标的信息:
标的物所在地: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青州镇青纸社区;
详见《房屋招租表》
二、竞价保证金:
竞价人每参与一项(1个编号)的房屋公开竞价招租须缴交上表所列的相应竞价保证金。保证金应以竞价人的身份缴交至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账户(账户名称: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沙县工行青州支行,账号:1404 0494 0900 1000 160),竞价结束后,没有成交的,提供竞价人身份证明及银行账户,青山纸业财务部将无息全额退回;已成交的,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签订合同前补齐,超出部分退回竞价人账户。
三、 租赁期限、用途、租金支付方式以及有关税费规定
1.租赁期限:详见《房屋招租表》;
2.租赁用途:详见《房屋招租表》(不得用于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
3.租金支付方式:按月/季/年支付(先付后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日支付首期租金,后续每期前5个工作日内付清。
4.税费承担: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其经营行为而产生的所有税费。
5.装修免租期:无。
6.租金递增方式:无。
四、租赁履约保证金: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承租方须缴纳3个月租金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时,出租方验收房屋及原有固定设施无改变或损坏,且承租方已结清所有费用,无任何违约情况下予以无息全额退还。
五、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承租方主要资格条件:
(1)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与出租方曾有租赁关系但有违约行为的不能参加竞租。
(3)承租方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2.承租方必须自行协调解决租赁中与当地有关部门的关系。
六、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承租方应按时足额缴纳租金,自行支付与房屋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能源、通信、收视、物业管理等费用,以及其他政府征收的与房屋相关的费用,并自行承担拖欠费用造成的一切后果。若由出租方代垫费用的,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付款凭证及相关费用凭证复印件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出租方。
2.承租期内房屋及设备设施的维修及日常保养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结构(尤其承重结构和消防设施)或用途;承租方若需要装修或改造房屋,应事先书面征得出租方同意;装修改造后形成的新固定装修,如拆卸后有损租赁房屋安全或用途,则不得拆卸,装修形成非可拆除财产或设施在租赁期满后或合同终止时保持正常使用状态移交给出租方,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
3.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无条件收回租赁房屋。承租方已缴纳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承租方赔偿出租方因此造成的直接及间接损失。
4.承租方须遵守国家和属地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之规定。所承租的房屋不得用于违法或违规的活动,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