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庄浪县朱店镇2025年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朱店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庄浪县朱店镇2025年乡村振兴建设项目
(朱店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庄浪县朱店镇2025年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朱店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由庄浪县农业农村局以庄农字〔2025〕226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庄浪县2025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及自筹。项目业主为庄浪县朱店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鼎盛信诚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庄浪县朱店镇2025年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朱店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施工)
2.建设地点及规模:本工程位于朱店镇西街村、毛柳村、东街村,建设内容包括:在西街村铺设污水管网110米,拆除及硬化路面480平方米,配套检查井3个,安装太阳能路灯80盏,配套垃圾斗65个,修整路肩4.5公里,清除贾沟沟道、毛柳小学排洪渠淤泥200吨,清理庄莲路、北川路三堆及陈年垃圾100吨。
3.招标控制价:1228406.72元。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程内容。
6.资金来源:庄浪县2025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及自筹。
7.计划工期:总工期22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3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
8.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