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田布雅矿区和田布雅煤矿一号井9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主通风风机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内容为和田布雅矿区和田布雅煤矿一号井9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主通风风机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和田布雅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和田布雅矿区和田布雅煤矿一号井9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主通风风机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2.交货地点:和田地区和田县喀什塔什乡布雅煤矿一号井招标人指定地点。
3.项目概况:新疆和田布雅煤矿一号井位于新疆和田市以南约118km,行政区域划分隶属和田县喀什塔什乡管辖,属于布雅矿区。
4.招标范围:和田布雅矿区和田布雅煤矿一号井9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主通风风机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全部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主通风机2台;
(2)电动机4台;
(3)通风机10kV配电室设备;
(4)相关备品备件;
(5)提供必要的图纸和相关资料,并参加设计联络会;
(6)负责供货范围内设备的设计、制造、装配、包装、运输及保险、交货及现场开箱验收;提供配套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现场的安装指导、调试、试验、试运行、验收等技术指导和监督服务;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对所提供设备在现场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和验收过程中设备本身的质量负责,并提供技术培训、监督、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设备清单及技术规格书)
5.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内(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6.质量标准:合格。
(1)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标准。
(2)必须按照规定提供完整、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3)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者制造商对应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经销商,并在人员、设备、设施、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备制造、生产及供应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销商同时提供代理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要求:投标人所投设备须具有有效防爆合格证,提供整机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认证(MA认证),10kV高压开关柜须具备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具有完成本次招标设备系统设计、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