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清镇市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犁倭镇)监理遴选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清镇市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犁倭镇)监理(项目名称)已由 清镇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清发改投资[2024]3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采购人(项目业主)为清镇市犁倭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本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遴选。
2.项目概况及范围
2.1建设地点:犁倭镇石牛村小河坝组。
2.2建设规模: 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1套,规模为11m3/d,配套建设DN200双壁波纹管668m,DN300双壁波纹管162m,污水检查圆井 37座,污水检查方井19座,拖布池87座。
2.3采购范围:本次采购范围为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及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2.4 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保修阶段。
3.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3.2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