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栗县2025年度小型堤防、小型水库、骨干渠系维养及标准化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栗县2025年度小型堤防、小型水库、骨干渠系维养及标准化建设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以栗水利字【2025】1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招标人为上栗县中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上栗县
2.2招标规模:本次招标控制价494.728685万元。
2.3计划工期:2025年04月至2026年03月。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2.6招标内容:涉及的河流有12条,堤防总长度约180km,进行堤防工程的维修养护及年度标准化建设工作,对河道进行日常保洁,对河道内部分中小型水闸进行日常维修养护及标准化管理,对部分河段河岸因年久失修或水毁造成的塌岸,采取浆砌石护岸或砼固脚护坡等形式进行修复;对全县36座小型水库进行维修养护及年度标准化建设工作,小型水库坝顶公路、护岸及附属工程等维修;对骨干渠道总长249.18km,水闸、陂坝24座,泵站16座,渡槽5座,倒虹吸3座等,进行农田水利骨干工程日常的维修养护等;按本项目的维养及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方案详情见招标文件附件),开展工程巡查(含日常巡查、定期巡查)、维修养护(含日常维养、示范点建设)等相关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形成实时的管理报告,编制的标准化管理汇编材料须符合《江西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分办法》(赣水建管字〔2021〕13号)并通过省级主管部门的验收。
2.7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行业验收规范与评定合格及以上标准;编制的标准化管理汇编材料须符合《江西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分办法》(赣水建管字〔2021〕13号)并通过省级主管部门的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