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发集团高标准厂房项目一期农发集团高标准厂房项目一期—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农发集团高标准厂房项目一期?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江苏东海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农发集团高标准厂房项目一期已由东海行审备[2023]55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江苏宏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江苏东海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农发集团高标准厂房项目一期?附属工程(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农发集团高标准厂房项目一期
2.1.2标段名称:农发集团高标准厂房项目一期?附属工程
2.1.3标段编号:3207222403120002007001
2.1.4建设地点:连云港市东海县农高区湖西路以西,湖西村南路北,卫星路以东,农高三路以南。
2.1.5建设规模:农发集团高标准厂房项目一期附属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6最高投标限价: 16876220.66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此价格最高投标限价的将否决其投标。
2.1.7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 04 月 10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 07 月 08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1.8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1.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附属工程施工。
2.2招标范围:农发集团高标准厂房项目一期附属工程包括不限于门卫土建和安装、铺装、室外生活给水管网、室外雨污水管网、室外强弱电管网及绿化等附属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有效的),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的)。
(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不接受项目负责人同时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的投标。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的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