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分公司-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石洞污水处理厂项目(一阶段)劳务分包(二标段)-公开招标项目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
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石洞污水处理厂项目(一阶段)
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石洞污水处理厂项目(一阶段)劳务分包(二标段)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石洞污水处理厂项目(一阶段),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石洞污水处理厂项目(一阶段)劳务分包(二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FBGH-泸州污水项目-2025-001)。招标人为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标段(包)编号:FBGH-泸州污水项目-2025-001/01
标段(包)名称: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石洞污水处理厂项目(一阶段)劳务分包(二标段)-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预处理部分、厌氧塔部分、水泵部分工艺设备的非标设备安装;生化部分、深度处理部分、其他辅助设备安装;污水站管道及电器的施工;收集池、调节(事故)池、UASB反应器、生化池、二沉池、加药间、变配电间、污泥池、脱水机房及储泥间、发电机房、除臭系统等构筑物机电安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资质;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部分省市劳务企业取消安许证核发的需提供相应省厅的官方文件);
(3)投标人应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2.业绩要求:近3年承担过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且有业绩证明文件。
3.财务要求:三个月无进度款连续施工;会计事务所审计过的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必须满足近三年平均现金流>0、营收≥2500万,净资产≥600万元,注册资金≥500万元,资产负债率≤65%);银行资信证明。
4.人员要求:自有技术工人≥40人,管理人员≥15人,社会技术工人≥100人。
5.信誉要求:近三年无不良记录。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中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情形;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2022年1月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6.其他要求:具备满足项目安全、质量、进度要求的管理力量,机械资源,工器具配置等。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