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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3-6 数据编号: 7718546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污水分盐蒸发零排放项目初步设计(二次)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污水分盐蒸发零排放项目初步设计已具备采购条件,经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谈判采购,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采购范围:峰煤焦化污水处理站主要处理酚氰废水、生活污水,处理工艺采用生物法和多级浓缩,每天处理水量约3000吨,净水回收率约80-90%回用系统,10%至20%高浓度水用于湿熄焦。另有循环水排污、除盐水站浓水等高盐水,每天约3200吨。随着环保政策收紧,焦化企业实现零排放势在必行,本项目拟建设150m3/h清净水回收+96m3/h浓水分盐蒸发。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可研报告、设计基础资料,完成本项目建设所需初步设计(含概算)、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及后续评审等相关的服务。具体内容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2服务地点: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厂区内;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
2.4服务质量: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和设计规范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B、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C、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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