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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3-6 数据编号: 771898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北武汉市青山区水务和湖泊局竹子湖、清潭湖水环境整治及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专项供电工程(外电引入费)竞争性磋商公告

武汉市青山区水务和湖泊局竹子湖、清潭湖水环境整治及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专项供电工程(外电引入费)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06 16:05|发布单位: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3-18|项目监管地:青山区|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竹子湖、清潭湖水环境整治及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专项供电工程(外电引入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ZDHB-2025002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7-2025-00021
3、项目名称:竹子湖、清潭湖水环境整治及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专项供电工程(外电引入费)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00.0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122.250851(万元)
7、采购需求:
竹子湖、清潭湖水环境整治及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专项供电工程施工,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8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于供应商,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供应商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有职业资格培训合格证(安全员除外),安全员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C证,上述人员必须为供应商在职员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3月07日至2025年03月13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
3、方式: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青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47.111.115.168:10008/#/index)直接获取,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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