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深圳河流域水质提升分区精细化辅助管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金润大厦7层E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3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832-SFCX25FSC032
2.项目名称:2025年深圳河流域水质提升分区精细化辅助管理项目
3.预算金额:714,000.00元整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2025年深圳河流域水质提升分区精细化辅助管理项目1项。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如为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需在投标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唯一授权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由投标人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由供应商在《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