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李家沱污水处理厂高密池A、B组刮泥机维修的项目项目公告
比选邀请书
本项目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李家沱污水处理厂高密池A、B 组刮泥机维修的项目,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李家沱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李家沱污水处理厂高密池 A、B 组刮泥机维修的项目
2、比选内容:两组高密池自运行六年多以来,刮泥系统未进行检修,现出现刮板胶皮老化,刮泥机行架破损,轴承磨损,运行异响等现象,拟通过询比价的方式确定一家维修单位对刮泥机的传动机构、水 下行架、刮泥板进行检查更换。
3、技术参数:详见方案。
4、工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工作。
5、施工地点: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李家沱污水处理厂
6、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质量按国家相关要求相关验收规范要求,达到质量合格标准。
7、质保期:项目竣工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8、本次比选的最高限价为84808.48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3223.04元),超过此限价的报价文件均作废标处理,按最低价中标。
9、结算原则:本项目的单价为中标清单综合单价,工程款支付及最终结算时按中标价格及本招标文件约定相关计价方式按实进行结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2、投标人提供从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关类似合同并且总额超过3.5万元的业绩(提供证明材料)。
3、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11月-2025年1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4、同时须具备经省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工种类别(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经省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工种类别(有限空间监护人员)(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
(2)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